注:隨遷子女須從高一年級開學時起,即按規(guī)定在我省中小學省電子學籍系統(tǒng)中進行高中電子學籍注冊,并按規(guī)定連續(xù)在我省完成高中學業(yè)。在高中就讀期間,經市縣教育局審核同意,在我省省內中學之間有過轉學,或經批準休學,并在結束后按規(guī)定回校學習的,可在我省報考。高一年級開學后再由外省轉入我省高中學習、高中段學習期間曾轉學到外省后又轉回我省、或不符合我省學籍管理規(guī)定的,均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階段連續(xù)學習經歷和學籍,不能在我省報考。
附件4
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| ||||
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浙高中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表(樣表) | ||||
姓名 |
| 高中學籍號 |
| 照片(1寸) |
性別 |
| 身份證號碼 |
| |
身份證簽 |
| |||
戶籍所在地 | (按身份證住址填寫) | |||
學習經歷證明(所在高中填寫) | 1.該學生經(招生渠道,如中考、自主招生、保送生、轉學等)進入我校。 2.年月日----年月日,在 (轉學生在此如實填寫當時中學名稱,非轉學生填寫“我!保峦└咭荒昙壘妥x。 3.年月日----年月日,在 高二年級就讀。 4.年月日----年月日,在 高三年級就讀。 特此證明。 (中學名稱,加蓋公章) | |||
教育局審核意見 | 審核人(簽名): (教育局名稱,加蓋公章) |
注:隨遷子女須從高一年級開學時起,即按規(guī)定在我省中小學省電子學籍系統(tǒng)中進行高中電子學籍注冊,并按規(guī)定連續(xù)在我省完成高中學業(yè)。在高中就讀期間,經市縣教育局審核同意,在我省省內中學之間有過轉學,或經批準休學,并在結束后按規(guī)定回校學習的,可在我省報考。高一年級開學后再由外省轉入我省高中學習、高中段學習期間曾轉學到外省后又轉回我省、或不符合我省學籍管理規(guī)定的,均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階段連續(xù)學習經歷和學籍,不能在我省報考
湖南工業(yè)大學浙江錄取分數
時間:2025-05-16 15:0:24洛陽理工學院浙江錄取分數
時間:2025-05-16 05:0:17黃河水利職業(yè)技術學院浙江
時間:2025-05-15 07:0:39西安外國語大學浙江錄取分
時間:2025-05-14 21:0:59